1. 建立规范的项目立项和审批程序,确保所有投资项目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论证,明确项目目标、投资规模、实施周期和效益预期等关键信息。
2. 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机制,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并且项目进度和质量得到有效管控。同时,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,防止项目出现滞后、超支或者质量问题。
3. 加强项目绩效评估,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,根据项目实际效益对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,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方式。
4.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,加强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,吸引和留住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,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。
总之,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需要从立项规范、实施监督和绩效评估等方面全面加强,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能够高效、透明地实施,实现最大社会效益。
□廖志添 汤湛
自2019年7月1日《政府投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2号)开始实施以来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更加规范。因此,笔者就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。
第一,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批文的有效期。政府投资项目批文应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一样具备有效期。超过有效期限的项目批文应自动失效。此举将有益于清理一些“休眠”项目,从而提高项目开工率。政府投资项目也应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清理。
第二,关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。经过清理工作,需要妥善处理已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批文。对于在建项目,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避免超标准、超内容、超规模、超概算等现象发生。此外,已竣工投入使用、尚未完成财审的政府投资项目也应采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。
第三,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审批的快和好是存在矛盾的,项目前期工作应充分调查研究,确保质量。同时,财务人员也应加强资金管理,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建设工程领域“双拖欠”现象发生。
第四,二次装修与专用设备应遵循相应审批程序。拆迁征地、土建建安属于固定资产投资,而二次装修、专用设备等应另行生成策划项目报有权部门审批。各部门应依法行政,多部门之间应有效衔接、共同完成任务。
第五,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并加强相关法律学习。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履行其职责,并加强学习,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,形成做什么、谁来做、懂得做、做得好的完整工作链条。
以上建议和思考旨在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,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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